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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二支队︱安全警示——规范使用警示标志 给行车安全多一份保障缓冲
2025-07-13 11:28:01  作者: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 2025年7月12日11时42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张迎军接到指挥室派警,郑栾高速北向南19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并立刻带队赶赴现场处置。

2025年7月12日11时42分,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张迎军接到指挥室派警,郑栾高速北向南19公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核实情况,并立刻带队赶赴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起因是一辆金杯车行驶中突发爆胎,驾驶员虽及时开启双闪灯,却未按规定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反光警示标识,仅将车停在行车道内。后方车辆因视线受阻、避让不及,最终引发碰撞。


民警当场对金杯车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未规范设置警示标识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诱因。“高速公路车流密集、车速快,一秒疏忽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民警告诫驾驶员,车辆遇故障或事故时,必须严格遵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九字诀,同时规范放置警示标识,为后方车辆预留足够反应时间。驾驶员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醒:夏季高温易致车辆爆胎等故障,驾车出行前务必检查车况。遇突发情况时,冷静处置、规范操作是保障安全的关键。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