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是供执行应急抢险、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任务的特殊车辆使用,非紧急情况下,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2025年4月2日16时11分许,郑州高速二支队事故大队教导员李锐带队开展路面巡逻任务,巡逻至郑民高速东向西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新能源货运汽车在应急车道上缓慢行驶,教导员李锐见状立即拉响警报并用喊话器告知司机跟随警车到安全位置接受检查。教导员李锐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王某从郑庵收费站上高速回郑州送货,因不经常开车加上不熟悉路况,不小心驶入了右侧的应急车道,当时没在意就一直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教导员李锐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王某虚心的接受了教导员李锐的批评教育,同时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郑州交警高速二支队温馨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不是“超车道”、不是“停车区”、更不是“休息区”,占用或是占压易造成严重后果。第一:占用应急车道,会延误紧急救援,使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迅速及时地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和抢救伤员,甚至会造成伤员因救治不及时而死亡的严重后果。第二:在应急车道内停留,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祸及其它车辆,造成交通拥堵或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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