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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带病”上路万万“驶”不得
2023-07-27 10:24:52  作者:开封高速支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85  文字大小:【】【】【
  • 为掌握路面通行状况,保障群众通行安全,开封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内不间断巡逻,切实做好辖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2023年 ...

掌握路面通行状况,保障群众通行安全,开封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辅警在辖区不间断巡逻,切实做好辖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202372610时左右,开封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辅警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当巡逻至大广高速1947公里处时,发现路边应急车道内停有一辆小型轿车,车辆开着双闪,后方未摆放危险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停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经询问,驾驶员称自己驾驶车辆正在正常行驶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被迫停到应急车道上。民告知驾驶员当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给后方车辆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危险情况发生,驾驶员听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开封高速交警提示:驾车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避免车辆“带病”上路,确保安全出行。如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应把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打开安全警示灯,并在来车后方150以外摆放三角架警示标志,车上的人员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