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6月1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机制有重大变化
今年3月,《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原条例2005年实施以来迎来首次修订,《条例》进一步规范清障救援,对运行机制体制进行了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分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两种情况。其中,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拽至高速公路出口;对事故车辆,考虑驾驶人有主观过错,且清障救援、现场清理工作量大、费用高,可以适当收费,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为做好《条例》实施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现将濮阳辖区高速公路救援电话公布如下:
大广高速:0393-8686616
德上高速:0393-8686616
濮新高速:0393-8686616
濮卫高速:0393-8686616
台辉高速:0393-8686616
濮范高速:0393-6183011
南林高速:0372-2604028
或拨打高速公路客服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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