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警示
驾车通过车流量大的收费站时,遇有排队缓行情况切记要减速慢行,依次有序通行。上下站时为抢先通行,置行车安全于不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不仅车辆受损,还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11月9日18时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十支队接到报警:一辆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在连霍高速荥阳收费站下站时发生刮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现场勘查及询问得知,两车因出站时互不相让,争着变道通行从而导致两车侧面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影响收费站下站口的正常通行。民警迅速固定证据后,指挥事故车辆转移到安全位置,道路恢复有序通行。民警对双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双方驾驶员也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车道减少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之规定,民警依法认定两司机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行车和出入站要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在驶离高速收费站出站过程中遇到车流量大时,切记不要为了抢先通行而随意变道、加塞抢道,要遵守交通规则,依次有序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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