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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期间许昌高速交警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
2022-10-03 16:57:49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01  文字大小:【】【】【
  • 国庆节期间为减少因不系安全带造成的伤亡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近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开展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整 ...

国庆节期间为减少因不系安全带造成的伤亡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近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开展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劝导教育驾乘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安全带的防护作用。

2022103日,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开展不系安全带整治行动,大队执勤民警依托许昌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纠正,使广大驾驶员朋友认识到开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同时向过往驾驶人分析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教育引导大家要筑牢交通安全意识,抵制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许昌高速交警提示:安全带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据统计,正确使用安全带,能够在事故中让车内人员生还概率提高60%。发生正面碰撞时,使用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安全带可以约束驾乘人员移位和缓冲的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发生二次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从而减轻甚至避免伤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