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8日15时许,驾驶员宋某驾驶重型半挂货车沿兰南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34公里附近,与前方高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追尾相撞后,导致高某所驾车辆失控侧翻,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车载货物受损的交通事故。
宋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高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开封高速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交通事故的发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司机在驾车出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严格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同时,要文明守法行车,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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