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是封闭道路,车速比较高,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2021年2月24日上午10时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高速公路执勤大队值班民警李惠民和辅警张琦,驾驶豫K1188警车巡逻至盐洛高速和郑栾高速互通处,发现一对老夫妻驾驶一辆三轮车非法进入高速公路。民警赶紧停下车,制止这对老夫妻继续前行。
经询问得知,这对老夫妻准备上来到路的另一边捡柴禾,李惠民对这对老夫妻说,你们这样开着三轮车进入高速公路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行人是严禁进入高速公路的,你们的行为非常危险的,以后千万不能再这样了。在民警的耐心教育劝说下,这对老夫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非常危险,表示以后再也不进入高速公路了。这对老夫妻的行为虽然存在危险,但是还没有完全进入高速公路,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巡逻民警就没有对他们进行处罚。最后这对老夫妻在交警的护送下,离开了高速公路。
许昌交警提示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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