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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高速公路行车未系安全带大曝光
2021-09-23 10:55:06  作者: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来源: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44  文字大小:【】【】【
  • 为坚决稳定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着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濮阳高速交警支队针对辖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使用安全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等交通违法,开展交通违法 ...

为坚决稳定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着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濮阳高速交警支队针对辖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使用安全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等交通违法,开展交通违法大曝光。

9月份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车辆:

一、PW199F小型汽车9112104分,在大广高速K1786+300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二、JPA092小型汽车9110926分,在大广高速K1812+300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三、J5996N小型汽车9141523分,在范辉高速K45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四、ES5096小型汽车9141120分,在大广高速K1813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五、JPQ599小型汽车9061827分,在范辉高速K1812+300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六、A09T18小型汽车9041335分,在大广高速1763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濮阳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带是保护生命的一道重要屏障,它能在意外事故来临时,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减轻事故造成的伤害。无论是驾驶人或是乘车人,一定要养成一上车就系安全带的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