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稳定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着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濮阳高速交警支队针对辖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使用安全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等交通违法,开展交通违法大曝光。
9月份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车辆:
一、豫PW199F小型汽车9月11日21时04分,在大广高速K1786+300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二、豫JPA092小型汽车9月11日09时26分,在大广高速K1812+300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三、豫J5996N小型汽车9月14日15时23分,在范辉高速K45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四、豫ES5096小型汽车9月14日11时20分,在大广高速K1813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五、豫JPQ599小型汽车9月06日18时27分,在范辉高速K1812+300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六、津A09T18小型汽车9月04日13时35分,在大广高速1763公里处行驶时,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
濮阳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带是保护生命的一道重要屏障,它能在意外事故来临时,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减轻事故造成的伤害。无论是驾驶人或是乘车人,一定要养成一上车就系安全带的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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