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总队利用缉查布控天眼系统,让违法车辆无处循行,高速交警“有的放矢”的主动出击,精准查处,提高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和实战效能。3月11日,高速总队十支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有效地查处一起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之后继续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3月11日上午11时左右,正在连霍高速沟赵收费站口执勤的十支队民警接到缉查系统预警,一辆豫A牌照的黑色本田SUV即将下站,驾驶人朱某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民警及时组织警力,对该车辆进行拦截检查,经查询驾驶员信息,该驾驶员朱某曾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对驾驶员询问时,朱某说当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不会恰巧被交警查到,殊不知自己已被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再次驾驶机动车只会让自己“自投罗网”。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朱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员在驾驶证被暂扣或者被吊销之后,严禁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缉查布控精确打击,只要是违法车辆或者问题车辆,上路必被查,请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安全文明遵章行驶。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