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7日17时30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在盐洛高速巡逻中发现应急车道边上有一部黑色的手机,民警立即下车捡起手机,当时道路只有疾驰而过的车辆,没有发现失主。
民警试想解锁手机查询失主情况,因手机设置密码无法解锁。但是民警发现手机上有一个刚打过的未接电话号码,民警立即与这个号码联系,通过与该电话号码通话了解到,手机失主为段某,当天所驾乘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小事故,事故双方车主在应急车道协商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协商完驾车离去后,才发现手机丢失,手机虽然不值钱,但是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信息,所幸被巡逻民警捡到。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与查证,又通过微信进一步确定了失主的信息,确定失主为段某,并约定第二天上午由其在许昌的亲戚到大队领取手机。
10月8日上午10时30分许,失主亲戚朱某赶到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领取了丢失的手机并对民警表达深深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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