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生命通道”的作用,及时、规范并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平顶山高速交警积极开展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5月25日8时38分,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王刚领、刘兵兵等人巡逻至宁洛高速K609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豫A牌照的红色小型货车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停在应急车道内。经询问,驾驶人徐某告诉民警,因出发前未充分了解行驶路线,怕走错路故而停车设置导航。民警将其引至安全区域批评教育后,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26日10时许,一辆豫Q牌照蓝色小型货车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违停在许广高速K47公里处应急车道内,被巡逻至此的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李宇红、张朝阳查处。经现场盘查,驾驶人名叫朱某某,因一时尿急,不得不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小解。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朱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朱某某予以相应的处罚。
26日10时50分,10时55分,驾驶人梁某某、马某某均因个人原因,分别将一辆豫A牌照的红色小型货车和一辆豫A牌照的黑色小轿车,违停在许广高速K48、K46处应急车道内。车辆均未做任何安全防护。执勤民警王刚领、刘兵兵向驾驶人讲解高速公路违停的危害性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后,驾驶人梁某某、马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接受了民警对他们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处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尤其是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要积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尊重“生命安全通道”,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通畅、有序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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