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事故等异常情况后,如未能第一时间正确处置,极易引发二次事故。4月8日深夜,在盐洛高速公路周口段一司机在发生事故后未设置警示标志,结果后车未能及时发现,引发二次事故。
4月8日22时许,周口高速交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起交通事故,巡逻民警迅速组织人员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调取事故双方行车记录仪,民警发现该起交通事故是由于故障车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引起的。
当日晚22时许,袁某某驾驶皖S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盐洛高速周口段591公里处时,车辆突然发生故障、方向失控,360度旋转后横停在高速公路超车道内无法移动,事故发生后袁某某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大概十几分钟后,由黄某某驾驶的豫P牌照小型轿车行驶至上述地点时未及时发现皖S牌照故障车,两车碰撞,导致事故的发生,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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