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里说:“子不教,父之过。”父亲在孩子的成长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该予以孩子正确的指引,然而近日高速交警二支队查处一起十六岁男孩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教唆孩子无证驾驶的竟是他的父亲。
2019年9月29日的早上7时许,高速二支队教导员肖恩波带领民警王筝、行建敏、郑云骧在京港澳高速公路圃田收费站执勤,发现一辆面包车在距执勤民警一百多米的地方停下,情况可疑,肖恩波赶紧跑上前去,发现坐在驾驶座的是一个少年,一位中年男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该少年承认自己无证驾驶,是想在交警不上班的时间练一练车,看到有交警查车,不敢开了。
经了解,二人为父子关系,赵某驾车回郑州,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新郑服务区短暂休息后,认为天色尚早,没有交警,十六岁的儿子平常也学过开车,正好趁机练一下高速公路上行车技术,就抱着“开一段问题也不大”的侥幸心理,让没取得驾证的儿子开剩下的路程,在下高速的时候看到有民警执勤,想换过来已是来不及了。
民警告诉二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驾驶非营运车辆处500-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把非营运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处500-1000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面对严厉的处罚,两人都非常后悔,孩子还紧张的哭了,民警安抚道:“孩子,钱可以再挣、驾照可以重新考,生命不能从头来。”民警接着又批评赵某:“你不是一位合格父亲也不是一位合格的驾驶员!”
民警扣留赵某的驾驶证,对二人的处罚将在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作出。
高速交警提示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安全驾驶,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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