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新华,男,43岁,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勤务大队民警。工作中,该同志认真负责,兢兢业业,能够时刻牢记使命,踏实履职,始终把“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作为工作中心,全力做好路面管控、违法治理、隐患排查,收到了良好工作预期。工作中,他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处处关心群众困苦,积极为遇困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5月12日,段新华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 ,轮胎爆胎,女司机惊慌失措之中,车后没有摆放警告标志,更不会更换轮胎,段新华及时给该车更换了轮胎,之后又将该车护送至卫辉收费站下高速。后来,段新华虽然依法对女司机进行了处罚,但女司机对他心服口服,时隔数日,还寄来了感谢信表达谢意。
5月17日,丢失手机的当事人翟某给段新华送来了锦旗。原来,前不久翟某在新乡服务区不慎丢失手机,报警求助后,段新华等民警迅速调查寻访,连夜走访,经过数天昼夜工作,才最终在茫茫人海中将丢失的手机找到,为翟某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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