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下午17时20分,济源高速交警按照总队,支队平安守护百日行动工作安排,在辖区长济高速巡逻执勤,当巡逻至济源南服务区附近,发现道路右侧应急车道内停放一辆重型货车,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车牌号为豫EH3678,驾驶人躺在车内睡觉,民警随即叫醒驾驶人,驾驶人下车后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经过民警对证件甄别,发现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照片与本人不符,当事人仍然称就是自己的驾驶证,民警迅速通过公安网对人口信息,证件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确定该名驾驶人真实姓名为王自阳,安阳市滑县人,身份证号410526198904241573,持有C1型驾驶证,货车驾驶证正在办理中,于是,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传唤当事人到大队进行处理,最终,对该名驾驶人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人王某通过这次处罚,清醒认识到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保证在今后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