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民,男,42岁,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勤务大队指导员。工作中,他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以人为本,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从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他思路清晰,思维敏捷,善于统筹协调,有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工作中,他能够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努力让每一名驾驶员在每一次交通违法中受到教育,让其‘入耳、入脑、入心’,由被动变为主动,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该同志不怕苦不怕累,许多次顶酷暑,战冰雪,不分昼夜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和突发险情,救助遇困司乘人员,及时疏导交通拥堵,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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