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9时10分许,平顶山市青石山分局交巡大队执勤民警在平安大道五矿路口执勤,一辆豫DH15**号红色欧曼牌重型货运车辆沿平安大道西行,看到民警后想要掉头行驶,民警马金聚、刘云旺立即上前对此车辆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而驾驶员下车后,只出示了行驶证即扭头就跑,粗心司机把身份证忘在了行驶证里,民警通过驾驶员留在身份证号立即进行查询,经查,该车驾驶员吴某某(系正阳县真阳镇人)所持有的驾驶证为C,而其驾驶的却是重型货运车辆。民警立即将该车暂扣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该车从平安大道东段恒利停车场出来前往平郏路,而该车驾驶员因有事,吴某某为了不影响车辆装货,驾驶准驾不符的车辆行驶。细心民警与司机吴某某电话联系,对其耐心细致的劝导,吴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及危害,于9月26日前来青石山分局交巡大队接受处理。在违法事实面前,司机吴某某不得不袒露出自己的心扉---虽然明知道准驾不符是交通违法,但仍心存侥幸。 大队对吴某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记12分的处罚,吴某某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时候后悔不已。
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不仅危害自己更危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你我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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