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季节,因团雾等恶劣天气导致事故多发。商丘交警高速大队采取六抓并举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全力确保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抓隐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大队将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作为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和预防的“关键点”,细致排查,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通过面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五类重点车辆,督促企业和车主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重点布控。以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条未处理车辆的运输企业为重点,联合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动态监控系统使用、记录和值守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排查列入生命防护工程治理的路段,落实“两公布一提示”要求,及时排查和发现新增的安全隐患路段,及时报告政府、通报高速公司加强治理,对暂时不能治理的隐患路段,要设立安全提示标志牌。对封闭施工路段每周访查一次,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交通安全警示防护措施。
二、抓路面,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大队将路面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阵地”,通过严查重点车辆,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一是持续开展降速行动,严格落实“按车型、限车速、分车道”通行规定,增设大型车辆靠右行驶提示标志,重点查处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超速等重点违法行为。二是科学部署勤务,以环豫公安检查站、交通警察执法站为依托,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现场查处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超速、超员、违法停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大凌晨0时至6时等事故多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大力整治重型货车违法装载问题以及车辆在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凌晨2点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客运车辆要坚决停运,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公路。
三、抓科技,提升交通违法查控效率。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强力推进大数据研判应用,建立勤务部署与缉查布控系统相结合、发现报警与跟进查处相衔接的高效警务运行模式,实现执法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信息化,提升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控效率。充分运用各类测速设备,加大对重点车辆超速行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公路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实时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取证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逆行等违法行为。
四、抓应急,及时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大队全面总结往年雨雾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经验,制定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和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措施,细化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勤务安排。一旦出现雨雾恶劣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辖区客运企业通报道路通行情况。遇有浓雾、团雾等恶劣天气能见度影响安全时,及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并通过限速通行、压缩车道、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多种措施,保障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五、抓宣传,助力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开展。通过报纸、电视、电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短信、道路电子显示屏、巡逻车辆显示屏等媒介以及执法服务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载体积极宣传,向重点企业和车辆驾驶人宣传危险驾驶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责任,提升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营造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舆论氛围。一是微信平台“大互动”,指派专人负责微信平台工作,每周定期与总队、支队微信平台进行互动发布信息。二是安全出行“大提示”,针对雨雾等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每月开展一次“两公布一提示”活动,每月月底前将集中整治的通行秩序乱、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以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段、施工路段、团雾多发路段及时向社会公布,提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三是交通违法“大曝光”,每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定期曝光。四是主题宣传“大呼应”。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发布、曝光一批危险驾驶犯罪案例,在媒体进行曝光。
六、抓防护,加强民警自身执法安全防护。大队高度重视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和检查。要求民警拦截车辆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信号灯控制车辆减速、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有效阻止车辆冲卡。注意执法方式方法,规范查缉流程,科学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特别要细化夜间整治行动安全防护措施,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加强民警安全防护,确保民警安全。教育引导民警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宣传教育先行,防止因语言态度粗暴生硬、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等引起群众不满、引发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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