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八中队副中队中王浩楠接值班室报警指令电话,永登高速5公里西向东方向一中型货车着火。此时车流量较大,如不及时管控,必会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极有可能发生追尾二次事故,严重影响到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王浩楠接警后带领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后,果断对道路施行临时管制,疏散着火车辆后方车辆,并协同消防官兵全力灭火抢救。由于出警迅速,有效处置,现场无人员伤亡,及时控制了火势和损害后果。
经了解,此次事故,车上仅有驾驶员高某和货主副驾驶货主张某两人,车上拉的是一些材料和机械设备未载有危险物品。行驶到事发地时,驾驶员高某突然发现车辆后边冒烟,赶紧停下来检查发现起火,于是赶紧用车上配备的灭火器灭火,但无济于事,初步认定是轮胎刹车盘摩擦致起火。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前一定要检查车况,避免车况不良发生意外,并按规定随车配备灭火器,万一遇到此类事故,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及时报警,报警时应注意准确说明事故发生地点,车上人员伤亡及运载物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