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高速站口上站时半挂车未让其插队,结果上高速后上演惊险一幕:大货车司机与同车队货车在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上,对半挂车进行围堵、逼停,随后又伙同同公司其他货车司机与半挂车司机发生肢体冲突。5月29日,安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对大货车司机赵某、刘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后经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2018年5月28日13时12分,安阳市高速交警支队第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自己驾驶的半挂车在安林高速正常驾驶过程中被其他货车围堵迫停,请求帮助。民警接报警后,立即出警赶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
当民警到达事发地南林高速北半幅100公里750米处时,发现:赵某驾驶豫EM852*的重型平板自卸货车在前,报警人胡某驾驶豫EU9**的重型半挂车在后,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为了安全起见,民警现场拍照取证后,让两辆车驶离高速,就近从南林高速开发区收费站下站,并对事情经过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得知:胡某驾驶豫EU9**的重型半挂车由南林高速安阳东站上站时因为未让赵某驾驶的豫EM859*的重型平板自卸货车插到前面,于是上站后,赵某为发泄情绪,通过对讲机告诉在前面的驶豫EM852*的重型平板自卸货车刘某,赵某和刘某二人分别驾车沿南林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途中,不断追逐、拦截、逼停胡某驾驶的车辆,并两次违法变道超车,最终迫使该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严重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期间,刘某与胡某驾驶的车辆发生剐蹭。随后,赵某伙同同公司其他三辆货车司机找到已经迫停的半挂车司机理论,与其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
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两辆重型货车在南林高速行驶过程多次故意以危险驾驶方式对驾驶半挂车的胡某进行围堵迫停,造成半挂车左侧后视镜损坏,半挂车驾驶员胡某人身受到伤害,同时严重危害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5月29日安阳高速交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对赵某、刘某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7月10日,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某、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后经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被告人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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