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市局党委以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一完善、两建设”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商丘市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在科技、勤务、服务上狠下功夫,全力打造智慧交管服务体系,促进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强化精准研判分析,推进智慧交管创新应用。结合商丘高速工作实际,推进大数据等信息技术驱动警务机制创新,构建情报研判主导、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优质美好服务“四位一体”的现代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一是找准引发事故“三大”症结。即出口事故。在高速公路出口紧急刹车、违法停车、倒车、逆行等违法行为导致了高速公路下站口、服务区入口、枢纽立交出口成为“危险地带”;团雾事故。团雾突发性强,难以预测,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超速事故。统计表明,多数高速公路事故与超速有关,直接或间接与超速行驶有关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三成以上。二是找准指挥管理“三项”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网上网下结合、人工智能兼顾的勤务模式,结合辖区交通流量、道路状况等特点,不断加快推进道路防控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以视频巡查为主、民警巡逻为辅的管控模式。三是找准安全防控“三种”精确科技打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出口路段安全设施、规划建设的区间测速和“雾区防撞及引导系统”建设任务,加快投入使用;选择重点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设自动感知设备、对出入口匝道路段乱停车等进行自动检测、报警、上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深化缉查布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实现视频巡查发现预警、定点守候、精准打击的结合,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路面通行能力。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高速部门协同共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将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和重心前移,在事故预防的源头上下功夫,推动提升道路安全标准和安全防护水平、强化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一是推进“一完善、两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出口路段安全设施、规划建设的区间测速和“雾区防撞及引导系统”建设任务,加快投入使用。二是推进道路隐患源头治理。严格按照实质安全标准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对长下坡、“团雾”多发路段、道路改扩建、养护施工区、桥梁、涵洞等重点路段是否存在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多发路段,会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治理单位和时限,确保隐患消除。三是规范标志标牌标线。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出口路段标志标线,按照实质安全标准,增设路面指示标线、分道实线、路侧预告标志。对于高速公路出入口指示不清的指路标志,及时更换、调整,确保指路标志清晰、明确、易懂,避免因标志不清晰造成的分道口拥堵和事故。四是推动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凡是“两客一危”、校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发生严重违法行为或事故的,一律抄告车辆所属企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交通事故,依法严格追究道路运输、道路建设养护、源头装载等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五是深入排查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排查2017年以来,发生过一次亡人交通事故的路段或2公里路段内发生3起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六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严重违法、多发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结合季节、时段、区域不同交通违法、事故特点及风险隐患,加强对驾驶人点对点的安全提示。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重要节点做好路况信息发布和出行引导,逐步实现高速路况发布图像化。加强宣传发动,鼓励群众举报客车超员、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加强自媒体建设,不断丰富政务网站、“双微平台”、手机客户端的安全宣传内容。
三、强化科学治理,推进“一完善两建设”。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要求,部署开展以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一完善、两建设”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完善出口安全设施。针对高速出口事故多发的问题,建设完善出口路段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采取增设防撞设施、增设分道实线、增设导向标线、增设预告标志、增设警告标志和安装违法干预系统等六项措施,对辖区高速公路32个出口路段进行整治。二是建设区间测速系统。针对传统的单点测速存在易规避、覆盖率低等缺陷,在连霍、济广、永登、商登、商周、济祁等商丘辖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连续提示、实时抓拍、警示震慑、现场教育处理”的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系统,单幅每80~100公里一处。三是建设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在连霍高速公路宁陵至民权团雾多发路段安装雾天公路行车安全诱导装置。该装置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自动或手动启动,道路两侧黄色警示灯带闪烁,以显示道路轮廓并提示道路能见度低;车辆经过时,警示灯变为红灯闪烁,警示前方有车辆行驶和车距。四是持续提升应急管理救援水平。推进公安、交通等平台对接、数据融合,健全完善网上网下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提高应急管理救援水平。
四、强化路面管控,推进多元智慧安全防控。紧盯影响安全的重点车辆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治乱,强化路面管控,减少交通违法,消除安全隐患,维护通行秩序。一是切实把好“上高速关”和“省际关”。落实省际公安检查站24小时常态化勤务,重点检查进省方向的“两客一危”、重型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是否存在超员、疲劳驾驶、准驾不符、逾期未审、逾期未检、逾期未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等违法行为。二是全时段保持路面不失控。加大易疲劳驾驶时段和团雾多发路段巡逻管控力度,非重点时段部署警车定点守候。推行视频巡逻发现警情、守候民警快速出警的新型勤务模式。三是严查路面突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常态化整治,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假牌套牌等易致祸致乱致堵的突出违法行为。四是提高查控精准性。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提升精准打击能力。五是加大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强化服务区、收费站区日常管控,排查整改治安隐患,加强安保人员相关培训,加大特种行业的监管力度。六是精细事故分析预防。通过警宗等多种平台汇聚融合停车场、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区、卡口、气象等基础数据,通过共享、合作提取业务管理和交通运行数据,自动分析事故多发点、多发路段,点、线、面的预警,对勤务、执法的契合度进行分析,引导警力、执法与交通事故预防进一步匹配。
五、强化应急处置,推进雨季汛期等恶劣天气管控。高速公路突发情况包括团雾突发、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都会影响高速公路主线、道口及周边国省道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难题和重点,高速各管理部门联动才是恶劣天气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任务圆满完成的法宝。一是建立施救联动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雾等恶劣天气,逐步建立气象部门预警,高速公路经营业主、路政、公安交警等部门响应,消防、医疗、安监、施救部门联动机制。保证恶劣天气信息早知道,协作部门早准备,应急方案早完善,从而实现应急处置快行动。二是完善预警设施。督促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雨季汛期做好水毁、冲垮、塌陷等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事故易发路段增设醒目的警示提示标志、震荡标线或者电子显示屏;在团雾易发路段增设主动发光警示装置,加强行车安全引导。三是实施共管共治。对高速公路沿线所属区域进行大摸排,了解各乡镇路段辖区;由“一路三方”深入乡镇做好高速公路协调管理工作;通过深入乡镇、发文发函的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把行人上高速、故意偷盗损坏交通设施等安全隐患作为一项常态化治理工作来抓,实现“3+1”共管共治。四是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建立由收费、交警、路政、养护、施工等单位及服务区经理、加油站站长、施救队队长等联络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群。同时搭建由班线客车、物流货车司机、团雾易发区附近村民等“恶劣天气交流”微信群,对恶劣天气、突发情况主动报告。要通过主线、道口电子情报板、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有效引导群众安全出行。五是建立救助绿色通道。遇紧急突发情况,由交警部门建议调集就近医疗、消防部门人员车辆进行跨区域施救,抓住“黄金救援”时间,确保施救迅速抢救及时,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六是快速疏堵及时通行。遇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导致车辆大范围滞留时,首先要做好后方安全防护,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遇短时间不能恢复正常通行时,及时采取封闭道路远端分流、快速清理单车道放行、借用对向车道单幅双向通行等措施避免长时间、大范围拥堵滞留。因收费道口车辆滞留,拥堵至主线长1公里时,协调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立即给予免费放行,减轻主线通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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