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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不符以身试法,细心民警当场查获
2018-07-09 16:19:39  作者: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来源:濮阳高速交警支队  浏览次数:170  文字大小:【】【】【
  • 7月6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大广高速豫冀界收费站例行执勤,查获了一起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76日,濮阳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大广高速豫冀界收费站例行执勤,查获了一起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当日下午1320分许,在大广高速K1763处,执勤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豫AD9***的大型货运汽车例行检查,要求其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驾驶员张某说话支支吾吾,神情慌张,民警随即询问该驾驶人身份信息,以便核查驾驶证信息。该驾驶员并不是很配合,在询问无果的情况下,民警要求其配合工作,否则可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随即该驾驶员不是很情愿的掏出手机给民警看了一张驾驶证的照片且连忙称是自己早期的照片,推脱说自己是因为匆忙赶路忘记携带驾驶证。民警根据多年经验察觉有些不对劲,询问其身份证件详细信息,回答的也有出入,证件照片对比也不是同一个人。民警随即通过公安网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了信息对比,发现该驾驶员张某涉嫌冒用他人驾驶证上路。

在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所提供的驾驶证照片是别人的,其证件准驾车型为C1,在未取得B2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大型货车上高速,本想抱着侥幸心理不料被当场查获,以身试法。执勤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相关驾驶经验和技术,遇到突发情况难以自控,为了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准假不符的违法行为,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