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商丘辖区高速公路团雾多发,部分路段能见度不足150米,商丘市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维护了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稳定。
一是深入排查团雾多发路段。大队会同气象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深入研究分析辖区高速公路发生团雾的历史数据、团雾引发多车相撞事故等情况,确定辖区连霍、济广、商周等高速团雾多发路段、时段,建立完善连霍高速民权境内等团雾多发路段基础台账,增设警示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并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增设气象监测、爆闪警示和照明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二是提前做好研判预警工作。大队及时与商丘气象台联系,建立气象信息研判机制,分析辖区道路可能出现的雾霾等恶劣天气,实时监测、重点分析;与高速路政、养护部门联合,探索团雾监测预警手段和预警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体制,力争对团雾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制作一批“前方大雾,控制车速”等安全提示标志标牌,第一时间根据道路况进行摆放;在路面养护人员和固定线路班车驾驶员、沿线村民中物建一批气象信息员,及时报告路面气候变化情况。
三是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发生团雾雾情后,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视雾情为警情,视雾情为命令,全警动员、严阵以待。及时协调高速公司、路政部门在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明确限制通行速度,通过警灯警示、车载显示屏提示、喊话提醒等方式,提示驾驶人控制车速、保持车距。根据雾情现状和特点,综合运用远程诱导、多点分流、主线滞留、间隔放行、带道通行等多种交通组织方式,科学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四是强化宣传提示引导工作。接到恶劣天气预警,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向社会和重点驾驶人群体发布,提示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警示驾驶人安全驾驶、谨慎驾驶、文明驾驶。针对个别浓雾路段,派出民警在重点巡查,通过车载喊话器,持续进行安全提示;针对路面上的故障车,及时通知施救清障部门清理,防止发生追尾相撞事故。
五是深化协作配合机制。与相邻的菏泽、亳州、淮北、宿州、开封、周口等省市高速交警,加强协作联动,共下一盘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对高速公路应急管理所必需的人员、装备、经费给予支持,确保安全投入与高速公路管理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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