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大广高速豫冀界检查站查获一起准驾不符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7晚19时许,接省厅高速总队指挥中心指令:群众举报在大广高速豫冀界停车区,一辆车牌号为黑MR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上司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接警后,大广高速豫冀界执勤民警迅速出警,在南乐停车区将该车查获,民警依法要求该车驾驶员刘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谁知刘某拒不配合,百般推辞,经民警警告刘某最终出示了驾驶证。
经核查,驾驶人刘某准驾车型为B1,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要A2证,构成了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称知道自己准驾不符属于违法行为,以为不出示驾驶证就可以蒙混过关,谁知道还是难逃交警法眼。执勤民警当场作出对车辆进行暂扣的处理,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了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行为是严重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在高速上做出这样的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驶大型货车需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获取相应驾驶资质才能行车上路。在此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文明出行,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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