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近日,高速公路管理处组织全体民警职工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并认真落实。
一是切实把“三个规定”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求全体民警和协警要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学习“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切实增强带头执行好“三个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切实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落实力度。“三个规定”的出台重在执行,要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既要自身远离干预司法,又要对任何干预司法的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坚决予以抵制,最大程度防止干预司法。
三是加强职业道德,严格登记制度。管理处要求全体民警恪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泄露案件办理情况,对与案件办理无关的内部人员打听案件,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要坚决予以抵制,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依法秉公办案、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严格开展登记报备制度,确因履行职责需要,内部其他民警向办案民警口头了解正在办理案件的有关情况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进行,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应当做好工作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行为登记表》,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备。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协同组织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法制大队等部门按照“三个规定”分别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完善各部门之间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将“三个规定”的内容纳入本部门季度工作考核体系中,并作为考核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全体民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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