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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高速交警狠抓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查控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11-09 15:56:50  作者:刘传海  来源:自创  浏览次数:59  文字大小:【】【】【
  • 为切实做好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商丘交警高速大队认真分析前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强化监 ...

为切实做好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商丘交警高速大队认真分析前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强化监管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查控力度,严防涉及危险化学物品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切实提高思想意识。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大队及时召开部署会,教育广大民警要切实提高认识,提高责任意识,克服民警的畏难、厌战、消极应付的心理,充分认识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大对运输危化品车辆的管理力度,切实排查安全隐患,竭力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全面排查源头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源头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民警对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调查摸排,全面掌握企业名称、性质、车辆、驾驶人、押运员及危险品种类、运输线路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进一步完善“户籍化”管理指导,对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进行了统一规范,健全手续,建立台帐,签定责任,实施动态管理。做到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职责到位、防范到位、措施到位”,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高速公路禁行规定。《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目前,我省允许通行高速公路的载运危险物品车辆仅限于向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运送燃油(燃气)的车辆(即:不通行高速公路无法到达目的地的车辆)。大队要求各中队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杜绝载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通行高速公路。

四、加大路面查控力度。针对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运输特点,合理设置和调整执勤点,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立专门的执勤点,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巡查,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和违规通行危险化学品禁行路段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对拟违法行驶高速公路的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一律不得发卡放行。同时,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严查非法行驶高速公路的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加大对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的查控力度,对非法通行高速公路的,依法严格处罚后引导驶离高速公路;对不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或发现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服务区燃油(燃气)配送车辆,除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外,约谈车辆所在企业和燃油(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责任;对服务区燃油(燃气)配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多次严重交通违法或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通行资格。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队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当前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宣传工作力度,将相关宣传材料发放到车主、驾驶员手中,提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运输单位和驾驶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交通安全意识。对各高速公路驶入站口,尤其是省界收费站前方设置的“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禁行”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尚未设置或已设置但破损、不醒目的,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抓紧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