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上级部署及要求,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全警动员,全部警力警车上路,加强辖区道路巡逻管控,摸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降速、控距、亮尾”工作措施,先后查获多起 “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社会形势大局稳定。
9月27日11时左右,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执勤民警张乐、曾庆凯在沪陕高速卧龙收费站执勤过程中查获黄崇勤(男,41岁,南阳市内乡县人)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后经执勤民警上网查询发现黄崇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黄崇勤于2016年11月因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被西峡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2016年12月因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被西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1年。经报支队和市局直属分局批准,决定对黄崇勤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于2017年9月27日22时将黄崇勤送南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9月28日13时9分,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执勤民警崔凯、凌虎成、尤伟、刘宁等,在沪陕高速翟庄站执行“两客一危”车辆查控任务时,发现一辆由南阳至东莞豫R56888客运车辆存在涉嫌非法运载疑似野生动物。后经高速交警、森林公安民警、南阳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共同清点,共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果子狸13只、菜花蛇八箱约80条、猪獾17只、野鸭15只、雉鸡4只、黑水鸭19箱1140只。目前,驾驶员赵某、于某已被移交至南阳森林公安部门,涉案活体动物移交至南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悉这是近五年来我市查获的涉案动物物种较多、数量最大的一起此类案件。
9月28日16时30分许,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七大队执勤民警朱其彭、全旭星在沪陕高速豫陕界西坪公安检查站执行十九大安保查控任务过程中,在对浙J107AQ牌照的小型轿车乘坐人员检查时,抓获1名网上逃犯。逃犯苏君波,男,身份证号:331082198304098114, 浙江省临海市人,系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被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上网追逃,在逃编号:T4112002009992015090029。目前该逃犯已移交给三门峡警方进一步处理。
9月29日17时35分,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周升、刘涛等人,在焦桐高速豫鄂界公安检查站对鄂ASR781小型普通客车进行安检时,抓获一名网上逃犯(职务侵占案)。陈大勇,男,43岁,安徽省含山人,身份证号:342625197402070573。2015年7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大勇伙同其他四人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诈骗活动,被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于2015年11月18日立案。
9月29日18时20分,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赵志明、王帅在二广高速豫鄂省界收费站查获一辆装载乙醇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陈敏,车牌号川AJ3103,按规定处罚后引导驶出河南境内。
9月29日20时左右,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刘杰带领辅警钱鑫、李翰卓、刘思阳,在焦桐高速豫鄂省界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依法例行检查。在对面包车豫RL8602一男性乘客进行人像核对时,发现未带身份证,核查其身份证号:411302198206060539,系统显示为网上在逃人员。经进一步比对核实后与本人无误。该男子蔡霖,案件编号:A4113539200002016125071,在逃编号:T4113530500002017081009。
9月30日7时20分,南阳市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周升、赵亮带领辅警郑亿彬、韩威、杨曜嶺,在焦桐高速豫鄂省界公安检查站对一辆重庆至漯河长途客车豫LD6279进行安检时,抓获吸毒人员余冬建(身份证号码:513624198311262511)、陈建锋(身份证号码:513624198301292514)。两人尿检均呈阳性、四川省邻水县人。目前已移交给南阳市公安局红泥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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