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1日,开封高速支队民警在豫鲁省界安全检查站查处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
当天17点30分左右,我队民警在豫鲁省界执勤,开展预防重特大事故交通事故统一行动,严查过往车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队民警当时看见一辆鲁R牌照的车缓慢驶来,行车轨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例行检查,该名司机在下车时神情恍惚,车内酒味扑面而来,司机面色通红疑似喝酒,身上也是阵阵酒味。我队民警立即对司机尚某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属于醉酒驾驶,后又经抽血进一步检验,尚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62.32mg/100,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据尚某交代,中午和朋友谈生意喝了酒,上高速迷失方向走错路,就驾车辆行驶至此处,不料会被民警查获。民警告知尚某醉酒驾驶存在的危险性,不仅对自己安全存在隐患,对公共交通安全也存在极大隐患,尚某涉嫌危险驾驶,因此他也将面临刑法的处罚。开封高速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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