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开封高速支队民警在豫鲁省界收费站处执勤,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下午13点47分,司机耿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豫鲁省界收费站时,被民警拦停例行检查,被民警询问驾驶证在何处时,当时耿某神色淡定,称自己驾照已考过,但还没有拿到。后经过我队民警调查取证,发现耿某自身并未取得驾照,证实耿某所说都是谎话,想以此来逃避民警对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耿某在经过民警一番教导后,深知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外出会造成的危害,不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会伤害到别人和自身安全,为此后悔不已。然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队民警依然要对耿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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