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张洋)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作出部署。
《决定》对照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对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改革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要求,确保公安工作每个方面、每个环节都充分体现法治精神,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决定》围绕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明确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全面推进执法公开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决定》要求,全体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善于依靠法律手段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做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全面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推动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作为公安民警的准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