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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长济高速大队“三个加强”做好民警执法执勤现场安全防护
2014-12-18 15:20:55  作者:新乡长济高速大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46  文字大小:【】【】【
  • 近斯恶劣天气增多,给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地隐患,恶劣天气应急处置现场、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问题更加突出。为了保障民警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人员安全,更加快速高效的处置现场,新乡长济高速大队三项措施加强交通事故现场防护和恶劣天气应急处置现场的安全防护。

近斯恶劣天气增多,给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地隐患,恶劣天气应急处置现场、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问题更加突出。为了保障民警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人员安全,更加快速高效的处置现场,新乡长济高速大队三项措施加强交通事故现场防护和恶劣天气应急处置现场的安全防护。

一是加强教育,统一人员思想。大队利用例会和集中行动时间向全体人员反复强调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执勤过程中安全防护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警惕性,促进执勤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全面落实。

二是对照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大队组织民警认真对照工作规范,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执勤执法和接处警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以及有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的各种行为等执法薄弱环节。

 三是结合实际,提出要求。大队针对道路执勤执法过程中的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和结合辖区实际,对活动提出要求。一是迅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民警反光背心、警用雨衣、强光电筒等单警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巡逻执法车辆警灯警报器、发光锥筒、提示警告标志、导向标志等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凡发现装备不足的,要及时配齐配足;失效损坏的,要及时更新到位,确保防护装备齐全有效;二是在路面执勤执法时,必须穿反光背心,开启警灯,以提高警示距离;夜晚出警,巡逻,必须着防护服。三是开展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动态检查。大队认真履行日常检查和监督的职责,在民警上岗前,提出安全防护要求,检查安全防护装备设施配置及性能,确保其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