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10·23”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严查货车野蛮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冬季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高速总队自11月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一、精心组织,全面动员部署。公安部召开“10·23”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议后,高速总队即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队负责人,集中学习、贯彻部局许甘露局长在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确定我省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10月29日,部局下发《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后,高速总队结合我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拟定了《河南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并向刘玉虎巡视员作了专题汇报,刘玉虎巡视员指示立即部署集中整治,全面动员发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预期效果,11月4日,高速总队召开了由各科室队和主线各支队负责人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对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进行了细化和任务分解,确定了具体督导检查内容和标准,并实行领导和民警分包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深化整治措施。一是集中开展“大整治”。以京港澳、连霍、沪陕、大广、日南、宁洛高速公路为重点整治道路,对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超员载客;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超速行驶;危化品运输车非法通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二是集中开展“大宣传”。通过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和警车车载显示屏,制作宣传卡片、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曝光栏,在站口、服务区开办违法驾驶人培训班等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教育。集中整治中,各地将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对秩序混乱路段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时进行曝光。同时,对客运车辆超员、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载运危化品车辆非法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三是集中开展“大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省际执法服务站建设,确保年内全部投入实战应用。高速公路省际缉查布控卡口设备,特别是省际执法服务站未建设、接入卡口设备和报警提示设备的,年底前全部安装到位,为民警现场拦截查处违法车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对省政府确定的20处团雾多发路段,督促牵头治理单位抓紧安装预警探测设备和警示标志标线标牌等各项整治的措施落实,确保治理工作于12月15日前如期完成。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高速公路雾天、冰雪天气联合防范机制和事故清障救援机制建设。四是集中开展“大排查”。 排查团雾多发路段预警机制,设立醒目的警示提示标志,并尽可能安装电子显示屏、爆闪灯和照明设施,加强现场提示。规范测速设备设置使用,凡是测速点位置不合理,限速值偏低,未按规定距离设置限速标志和测速提示标志,或短距离内大幅度降低限速的,立即进行调整,调整之前不据此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及沿线设置客车2时至5时禁行的标志,在匝道口之前增设指路标志和限速标志,加强指示、提示和引导。京港澳、连霍、沪陕、大广、宁洛、日南高速公路沿线,年底前全部完成相关标志增设工作。五是集中开展“大提示”。通过网络、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提示卡等各种媒体和形式,公布团雾多发路段,提示雾天驾车注意事项。遇雾霾、冰雪等恶劣天气,通过交通广播、互联网、双微平台及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警车车载显示屏等,广泛介绍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明确提示限速值,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安全谨慎驾驶。六是集中开展“大约谈”。集中整治中,加大对客车、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的查缉和现场处罚力度,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未能现场拦截处罚的,按照违法种类和车籍所在地,由高速总队或各高速交警支(大)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客车实行“一日一统计”、“一辆一转递”、“一批一约谈”制度,力争年内全省高速公路基本杜绝违规运行现象。七是集中开展“大执法”。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该通报相关部门的通报相关部门。特别是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获的违规运行的非接驳客车,及时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责令停运整改。
三、督导讲评,狠抓措施落实。集中整治期间,高速总队将分阶段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讲评、通报,并派出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部署开展此次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督导检查和责任分包制度,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一线督导,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