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夜里22时许,事故中队民警曹海松、吴军团巡逻至焦桐高速温县至焦作方向21KM处时,远远看到前方正常行驶车辆都在刻意避让什么。靠近后一看,竟然有一个人在路中间行走。由于天黑视线不好,后方来车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将此人撞倒,后果不堪设想。民警迅速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一人通过鸣警笛、喊话提醒行至此处车辆减速慢行,一人在确认安全后跑到路中间将这名行人带至路边。在现场,通过简单交流,民警发现此人可能存在智力问题,在向管理处指挥室报告后,立即将其带回中队。
在中队办公驻地,民警为其端来开水,拿来食物。在此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了一本残疾人证明。原来此人叫张某,温县**村人,通过公安网民警查到了张某的人口信息,并联系上张某家人。令人遗憾的是,张某家人拒绝从温县到中队来接张某,让民警随便找个地方将张某丢下。无奈,民警将这一情况向110指挥中心进行了汇报,110随后指派当地派出所民警到焦作市公安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处事故中队将张某接走。
凌晨3时,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张某所在村的村干部来到中队部,将张某安全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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