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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与交通事故预防    
2013-07-30 17:31:36  作者:二支队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1712  文字大小:【】【】【
  • 1.驾驶疲劳的定义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员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失调,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反应迟钝、动作呆板,使驾驶机能下降的现象。驾驶疲劳将使驾驶员的注意、感觉、知觉、 ...


1.驾驶疲劳的定义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员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失调,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反应迟钝、动作呆板,使驾驶机能下降的现象。驾驶疲劳将使驾驶员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诸方面受到影响。

2.疲劳驾驶的危害

当前特大交通伤亡事故中,由于疲劳驾驶车造成的约占40%左右,对安全行车构成了严重威胁。据研究,在行车初期驾驶员对复杂动作操作出现过失的概率为12%,随时间延长,过失也在增加,8小时后行车操作过失比初期增加一倍以上。据有关专家介绍,疲劳驾驶具有和酒后驾驶一样的危险性。如果一个人18小时不睡觉相当于半醉,24小时不睡觉则相当于大醉。疲劳驾驶不但会影响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判断和视觉,也会使驾驶员的警觉性和对问题的处理能力,特别对于疲劳驾驶而产生的三分之二秒左右的“微睡眠”期增多,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3. 驾驶疲劳重要时段

驾驶疲劳不是一种病态,而是一种生理上的自我保护性反应,只要经适当休息,即可解除,体力和能力可得到完全的恢复。过度驾驶疲劳则是多次疲劳和连续疲劳影响的积聚而成,它是疲劳得不到休息补偿的结果,可能突然以某种病态表现出来。

据有关部门调查,一天当中有三个时间段是最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一是午间时分:上午11时至下午1时。经过上午的劳累,人的大脑神经已趋于疲劳,反应灵敏度减弱。加上有的长途车驾驶员急于赶路,中午时饥肠辘辘,腹中空空,手脚疲软,极易出现意外。

二是黄昏时分:17时至19时,这个时间段驾驶员容易出现视觉障碍,加上经过一天的劳顿后,会出现眼干、喉燥、头晕目眩、耳鸣、打呵欠等一系列疲倦症状。

三是午夜时分:午夜1时至凌晨3时,在这段时间,由于极度疲劳,心脏不好的人还容易诱发急病。

由上可知:①驾驶疲劳的后果将与交通事故结缘——不能忽视。

②驾驶疲劳的恢复只需适当的休息——不必顾虑。

4、驾驶疲劳的预防措施和改善方法

我们要学会认识身体发出的疲劳信号,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因疲劳驾驶所带来的不幸。

1、在驾驶过程中,如果感觉困乏时,我们可以打开车窗通通风,放不同风格的音乐,涂抹风油精,嚼嚼口香糖,与同车的乘员说说话等可减轻疲劳;

2、当开始感到困倦时,停车,用双手拍打(力度以不感觉到不舒服为限)头发部分4050次,疏通头部经络和血管,加快人体气血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和大脑兴奋。

3、司机可以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停车站场将车停下来,然后下车呼吸新鲜的空气,伸伸腰,放松肌肉或听听音乐放松一下神经;在车内打个小盹,都是消除疲劳的好办法,如果有条件,比如在服务区的司机免费休息室,有半小时到一小时的高质量睡眠,这样对疲劳的恢复会有很大的帮助。

 4[特别提示]任何方法只能暂时改善驾驶疲劳的程度,多次使用反而会加剧驾驶疲劳,后果更为可怕、严重。唯有睡眠才是预防驾驶疲劳和恢复清醒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

大约每持续驾驶100公里或两小时就应该停车休息。途中感觉单调犯困时索性到服务区停车休息一会儿恢复体力,千万不可强打精神开车,驾驶员进行长时间、长距离驾驶时,影响最大的是与驾驶直接有关系的身体这部分器官的各种机能。

5.有关疲劳驾驶的法律规定与处罚

《道路安全法》第22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中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被罚款200元、扣两分。”同时,对单位和个人还有相应的严厉处罚,如“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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