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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1 14:54:08  作者:李红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605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减少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提升高速交警队伍形象,总队专门召开会议强调对抓违反“五条禁令”的决心和力度,圃田大队迅速行动起来,将厅、总队的精神立即传达给民警,采取四项措施“禁酒”。

一、疑是饮酒即停职。大队民警值班期间只要怀疑饮酒就停止当天职务,进行确认,一旦发现面目症状、闻到酒味即停止该民警当天职务,等确认后再按规定相应处置。

二、所有民警家属要学习“五条禁令”并参与监督。大队通过电话形式传达民警家属“五条禁令”并要求监督好在非工作时间民警尽量不饮酒、少饮酒,一旦发现饮酒有可能影响正常上班的情况必须报告大队长。

三、值班民警必须在大队吃饭,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酒席、宴请。值班民警除了因工作耽误了饭点在外简单吃饭外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宴席。

四、民警在非工作时间参加宴席必须劝酒。民警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酒宴,除了按照“五条禁令”规定执行外,还要积极劝说同桌其他人员不得违反“五条禁令”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