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巩义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传达了《公安部纪委关于贵州湖北等地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引发的严重后果的案件通报》,并就如何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支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本职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上,首先传达了《公安部纪委关于贵州湖北等地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引发的严重后果的案件通报》,而后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五条禁令”,并制定了五项措施加强队伍管理。一是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严禁酒后开车;二是严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要求全体民警不购买和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进入巩义市区范围内使用车辆由值班副大队长批准,离开大队辖区由大队长批准;四是实行车辆每天检查管理规定,由值班大队长每天晚上21:00检查车辆归队情况;五是执行严格请销假制度;六是大队领导要关心民警,及时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将违法违纪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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